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陈先生夫妇花费百万通过一家中国机构在美国寻找代孕母亲生育美国宝宝,但双方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为此陈先生夫妇将北京美嘉之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简称美嘉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先生诉上法院要求返还28万余元欠款及利息。今天(29日)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被告公司没有代孕资质,以中间人为名帮原告接触美国的代母公司,后期因代母涨价双方发生合同纠纷。

  陈先生说,2015年12月3日,夫妻与美嘉公司签订了《美国代孕母单次疗程合同》,并于2016年4月22日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二人支付100万元,以享受生殖医疗服务,实现再孕育一个孩子的目的。该公司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二人先后向该公司唯一股东李先生的个人账户支付了共计100万元。后二人赴美国做了体检和取卵,但该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于一年内实现首次胚胎移植,且时隔两年也没有找代母体,甚至挪用款项未支付美国医疗机构费用,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李先生约定未完成的项目自愿返还58万元。李先生向陈支付30万元后,曾承诺尚余欠款28万元将于2017年6月1日支付,否则按照每日千分之三支付利息。然而,上述28万元经多次催收至今仍未支付。为此起诉二被告还钱及利息。

  上午的庭审,李先生因身体原因并未出庭,代理人答辩称,美嘉公司是单独法人,李先生也同意偿还这28万元,但只同意按照年息24%的标准偿还利息。在此事情的运作过程中,被告公司实际上是中间人,原告会跟相应的代母公司签订合同。因为在运作期间原告家里老人生病耽误了一定时间,当地代母的价格上涨,双方因价格发生分歧,使代孕项目失败。

  由于双方调解方案分歧过大,该案将庭后组织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