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记者 赵朋乐)7月7日,新京报报道了河南商丘夏邑县张玉玺,因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被羁押近十年,其间真凶归案,张玉玺案件发回重审21年未开庭审理。7月9日,记者从夏邑县法院获悉,法院已组成合议庭,准备开庭审理张玉玺案。今日(17日),张玉玺收到了夏邑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决定书。

  取保候审决定书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本院正在审理的被告人张玉玺故意伤害一案的被告人张玉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期限为十二个月。时间落款为2018年7月12日。

  “我问为什么取保候审,法官说是按程序,有什么事会通知。”张玉玺告诉记者,他在7月10日就来过一次夏邑县法院,当时法官让他儿子做担保人,但没有给书面通知。这次重新换了张玉玺妹妹做担保人,进行取保候审。“啥时候开庭,还不清楚。”

  新京报记者多次联系夏邑县法院办理张玉玺案件的法官,对方未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