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今天,北京市检察院通过官方公号发布的消息称,2018年7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以被告人马某儒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马某儒于2018年5月18日,在朝阳区双井桥西北角红绿灯处与彭某某发生争吵,后马某儒将彭某某打伤。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被害人彭某某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被告人马某儒于2018年5月19日,在北京市房山区某小区内被民警查获。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于6月1日依法对马某儒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