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倪伟)今天(7月3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首次对外介绍该部工作进展和相关政策举措等情况。据介绍,退役军人事务部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对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给予政策支持。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主任助理兼退役军人事务部副部长方永祥介绍,《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将于明天开始实施。《意见》主要着眼提高安置质量和依法保障权益和待遇,有四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强化刚性指标落实,明确由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比例不低于80%,国企拿出年度招收人员总数5%用于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二是提高统筹安置的层级,过去县安排任务重的由市统筹资源进行安置,《意见》进一步规定,市级还有安置困难的,由省级来统筹资源落实安置。三是依法保障相关待遇,一方面是待安置期间,要按照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另一方面,安置后,非本人原因未安排上岗的,从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费,直到上岗为止。四是接续安排期间的两险,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地方财政拿出直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解决待安排期间两险的接续问题。

  同时,该部还会同地方和军队12个部门联合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首次提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优先,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再给予特殊优惠优待,并享受终身职业技能培训。

  《意见》明确要加强就业扶持,适当放宽机关、企事业单位招收退役军人的条件,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的岗位面向退役军人招录,并提出要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岗位目录,招收退役军人的企事业单位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意见》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拓展资金保障渠道,并建设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的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提供精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