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未经许可,百度发布相声演员郭德纲首档脱口秀视频《一郭汇》,被该节目著作权人字节跳动公司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一审判决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构成侵权,需赔偿字节跳动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2.5万元。

  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诉称,《一郭汇》是郭德纲首档短视频脱口秀网综,由西瓜视频独家出品、今日头条联合发行。自2017年12月29日上线后,《一郭汇》累计播放量超过2亿次,单期最高播放量超过3000万。

  在《一郭汇》收获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同时,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好看视频”APP的开发者和运营者,未经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许可,将今日头条和西瓜视频享有著作权的《一郭汇》节目内容以相同标题名称发布至“好看视频”APP,并为其用户提供该作品的在线播放及下载服务。今日头条就此向法院起诉百度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百度两家公司答辩称,认可原告公司对该视频的权属,但被告方运营的好看视频是以短视频为主,用户进行上传,被告在接到诉讼材料后已经删除,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定,《一郭汇》具有较高独创性,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本案所涉作品为《一郭汇》第二期“饭局”,视频时长15分钟左右,“好看视频”APP展示、传播了上述节目内容,被告百度在线和百度网作为该APP端口开发者,未经许可提供涉案视频,应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