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16岁的李华(化名)遭强奸怀孕,因担心家人、朋友发现,她生下孩子后慌乱中将婴儿掐死。新京报记者今日(22日)从北京市三中院获悉,李华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7年7月27日深夜,李华因生产后大出血被同事送往垂杨柳医院。同事称,李华在宿舍厕所昏倒。事发厕所还找到一名死亡的婴儿。院方随即报警。

  因为李华尚是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作为其代理人介入此案。李华说,她此前在老家遭遇了强奸,事后没敢告诉父母,也没有报警,怕传出去对自己和父母的名声不好。2017年2月,她发现怀孕了,也不敢让村里人知道,选择到北京打工。在京打工期间,她没有跟任何人说过怀孕,也不敢去医院,怕被发现。

  由于李华体型偏胖,同事和老乡都没发现她怀孕。直到送医当天深夜,李华在宿舍因肚子剧痛去上厕所,却将孩子生了下来,因害怕婴儿哭闹被人发现,她用双手掐婴儿脖子致婴儿机械性窒息死亡。随后她因失血过多昏倒,后被同事送到医院。

  新京报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市三中院日前已对此案宣判。法院认为,李华是未成年人符合法律规定的从轻处罚规定,且是初犯,社会危害性不大,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