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戴轩)记者今日(9月11日)从北京市工商局了解到,为更好推动北京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行业发展,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市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和行业政策的规定,起草了《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示范文本针对驾培行业近年来热点投诉问题设置重点条款。针对收费项目问题。由于各驾培机构班型和收费标准不同,示范文本通过附表形式将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各驾培机构自行定价的收费项目进行了明示,使学驾人知情;同时留白具体收费数额和对应班型,尊重各驾培机构自行定价权,充分鼓励市场竞争。

  此外,驾培行业由于学驾人在学习时间保障、学习能力等问题上存在差异,合同履行过程也各有不同。示范文本对缺课、迟到、补考等导致学时问题的具体情形进行了约定,根据驾培机构和学驾人过错分配责任,以避免过去因学时规定不明而引起的大量纠纷。示范文本还采取了“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和自由约定相结合的方式约定合同有效期,即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结束后还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员资格的情形下,合同有效期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驾培机构和学驾人双方权益进行了平衡。

  该示范文本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9日。公众可发送邮件到邮件到bjgshtc@163.com, 为示, 为示范文本的完善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