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晚通报,旅顺口区“黑老大”崔荣胜终审判决有期徒刑24年。据介绍,被告人崔荣胜触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4个罪名,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1年半不等,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 ,崔荣胜系大连市旅顺口区水师营街道沈家村(后与火石岭村合并)人。1987年以来,崔荣胜混迹社会,虽多次因犯罪被判刑,但其均能以保外就医之名逃避刑罚处罚,从而在当地留有恶名。

  崔荣胜为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大肆网罗两劳释解和社会闲散人员,横行旅顺口区水师营街道十余年,逐步形成了以其为组织、领导者,先后有二十余人参加的较为稳定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公然地、有组织地大肆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其行为严重影响了大连市旅顺口区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当地百姓谈“崔”色变,对群众形成严重的心理强制,在旅顺口区形成重大影响。

  经查明,以崔荣胜为核心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实施犯罪行为一百余起,违法行为八十余起。

  法院认为,崔荣胜组织、领导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环境及社会生活秩序,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组织成员参加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并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环境及社会生活秩序,均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崔荣胜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另犯有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窝藏罪、非法经营罪、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