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许雯)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将覆盖更多病种。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增加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等作为专项救治病种。

  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原国家卫计委会同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曾公布《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通知》扩大了救治病种覆盖面,进一步完善了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医疗救治及保障的工作机制,降低贫困患者负担。

  《通知》明确,在已开展的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终末期肾病等大病专项救治基础上,增加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等作为专项救治病种;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本地区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疾病纳入专项救治病种范围。

  《通知》还要求完善支付方式,推进“一站式”结算。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在出院时只需支付自付医疗费用;对于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贫困住院患者,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省域范围内“先诊疗、后付费”。

  四部门要求各地加强专项救治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通过制订诊疗方案,完善专家组和质控体系,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和质控等工作,保障医疗安全。

  同时,继续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并结合此次新增病种要求,在2018年10月底前调整完善相关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