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刘名洋)贵州荔波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蒙亮宇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今日(15日),贵州省纪委监委通过官方网站披露案件详情。

  2018年3月,贵州荔波县纪委监委收到关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蒙亮宇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于是组成调查组对其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深入调查。5月,蒙亮宇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违法所获的19.96万元被收缴,涉嫌违法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贵州省纪委监委通过官方网站披露,蒙亮宇因求财心切,染上网赌恶习。在赌博过程中,“血本无归、无法自拔,最后越赌越输、越陷越深”,最终成为黑恶势力“保护伞”。

  2014年8月,李某某打算开设赌场,通过朋友罗某某介绍认识了时任玉屏街道派出所民警的蒙亮宇,承诺每开赌一天拿2000元给罗某某和蒙亮宇。在蒙亮宇的默许下,李某某的赌场顺利“开门营业”,蒙亮宇也很快得到了第一笔 “回报”6000元。此后,随着李某某赌博业务的发展和壮大,蒙亮宇又从中获利3.65万元。

  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期间,覃某在咖啡吧开设麻将馆,蒙亮宇通过罗某某收取“保护费”1.45万元。2017年7月,因罗某某调至其他单位工作,蒙亮宇就找到江某某对接麻将馆关系费事宜,向覃某索要拖欠的2万元“关系费”,覃某以资金紧张为由,将1.5万元“进贡”给蒙亮宇。

  2016年5月至2018年期间,江某某找到蒙亮宇,称朋友潘某某想在玉屏街道兰鼎山开设野外赌场,承诺按天缴纳“关系费”,希望得到蒙亮宇关照。在频繁的“业务”往来下,蒙、江二人成了“好伙伴”,蒙亮宇也因此对江某某开设的涉黄场所持默许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