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巍)10月30日上午,“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该案件是今年9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后正式受理的第一案。原被告双方代理人通过网络远程视频参与庭审,庭上通过投影技术播放案件相关证据。

 

今天上午9点半,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后受理的首起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分别是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和两家被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双方的纠纷来源于“抖音短视频”起诉“伙拍小视频”未经许可擅自传播相关短视频,涉嫌构成侵权。

 

与以往的庭审不同的是,互联网法院的法庭中的一面墙壁,是由一面完整的雾化玻璃搭建而成,可以将法庭内法官的审判席以及合议庭的审判情况直接投影在玻璃上。同时,原被告代理人也没有“亲自”到达法院,而是通过远程视频参与庭审,通过互联网的技术操作,原被告参与庭审的现场状态直接投影在法庭的雾化玻璃大荧幕上,旁听人员站在法庭外,便可以通过玻璃大荧幕对庭审情况一目了然。

 

根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互联网法院还有数个类似法庭,常规的书记员和法官助理不再出现在法庭内,他们以及法官的办公室均设在法庭隔壁,一旦庭审需要,便可以及时协助庭审的各种工作和安排。

 

截至记者发稿,法庭正在通过投影技术播放案件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