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露晓)10月30日17时许,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已于10月19日,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6.06”重大案件被告人刘某某提起公诉。


2018年6月6日21时30分许,一男子刘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唐山市路北区凤凰道、展览馆路、文化路、龙泽路、煤医道冲撞、碾压路人,造成7人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5人轻微伤及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此案经网络传播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6月7日,煤医道路口被撞坏的水果摊位。    新京报记者 刘经宇 摄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当日刘某某沿路撞人,撞到一个水果摊致摊主身亡,有沿路骑车的外卖员被拖行二三十米。有目击者称,肇事车辆撞上电线杆后停下,司机在车内打火想跑,被群众团团围住没能逃逸。


2018年6月7日,刘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唐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6月10日,经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2018年10月8日,唐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唐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8年10月19日,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刘某某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正在做出庭的各项准备工作。

协作记者:刘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