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熙廷)11月12日,网传云南大理弥渡县农村合作信用联社工作人员李某在参加一次单位接待饭局饮酒后死亡。弥渡县人民政府新闻办柴主任告诉新京报记者,消息部分属实,事发饭局实为私人饭局,网传四千多元账单系同饭店另两桌县农行工作餐七八次消费总额。就李某死因,他表示,由于当事家属不同意解剖,警方无法确认李某是否是因饮酒过量死亡。

 

此前有媒体报道,生前任职于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农信社的女员工李某在11月7日晚陪上级领导饮宴,李某喝了大量白酒而归,次日被发现在宿舍中死亡。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另有一份名为《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员工李某非正常死亡的重大事项报告》的文件图片称,2018年11月7日17时40分左右,(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大理办事处党群科戴灿涛到弥渡县联社下乡调研,戴灿涛同弥渡县农行进行了联系,弥渡县农行安排了吃饭,应戴灿涛要求,弥渡联社党群工作部安排弥渡县农村联社副主任字艳萍、审计部李某、政通分社张强,参与到弥渡县城“古道饭庄”吃饭。

 

报告称,吃饭期间,县农业银行参加人员薛行长、两名副行长、办公室主任,中途另一桌上农行员工前来敬酒。吃饭结束后,字副主任将李某送到城南分社宿舍,李某说没事,字副主任便回去休息。11月8日早上,李某没有到单位上班,弥渡信用联社的工作人员多次拨打李某的电话,一直没有接通,随后工作人员到宿舍中发现李某“情况不妙”,及时送李某到医院抢救,经县医院及时抢救无效死亡。联社领导班子赶到医院时,医院已出具死亡鉴定书,该案已向警方报案。此外,有账单显示,饭局共花费4945元,由农行埋单。

 

12日下午,弥渡县人民政府新闻办柴主任告诉新京报记者,网传报告系弥渡县农村合作信用联社当时急于汇报情况,部分属实。他称,饭局真实存在,但新闻办收到的情况显示,涉事饭局为私人饭局,同时间同一饭店还有另外两桌农业银行的工作餐。

 

柴主任称,戴某因私来弥渡,找他的朋友聚餐,饭局中约了信用社的工作人员,由其农行朋友个人掏腰包结账。同时间同一饭店还有两桌农业银行的工作餐,用餐过程中有农业银行的员工曾过来敬酒,“(李某)应该也饮了点酒”。关于网传的4000多元的菜单,柴主任称,经核实,系农业银行当天支付的半个月工作餐的总额。“这两桌加上他们前一段时间吃的大概有七八次。”

 

就现阶段能否核实李某的死因一事,柴主任表示,由于当事家属不同意解剖,警方无法确认李某是否因饮酒过量死亡,目前死者家属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正在就此事调解中,目前双方已达成协议。


新京报记者 张熙廷

编辑 潘佳锟 校对 郭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