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张建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德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建华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 倪艳楠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张建华、刘建立、曾照烨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