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周依)记者今晚(12月6日)从北京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北京老字号传承发展,市政府办公厅12月3日印发了《关于推动北京老字号传承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对经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北京老字号的商号在全市范围内依申请予以保护,新申请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未经授权不可使用与其相同或近似的名称。


据了解,近年来,北京老字号经营发展总体态势良好,创新意识逐步增强,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成为北京历史文化的“活化石”和国际交往的“金名片”。同时,北京老字号也存在固本传承意识弱化,文化特色不够鲜明,品牌保护能力和改革创新动力不足等问题。


记者注意到,《意见》涵盖五大工程12项重点任务,将实施固本强基、文化弘扬、品牌保护、创新发展、改革增效五大工程,明确了加强传承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品牌保护力度、加强原址风貌保护、推动老字号对接资本市场等多项重点任务。


《意见》指出,应使老字号传统技艺得以传承,产品和服务品质得到提升,京味文化进一步弘扬;老字号保护和促进体系更加健全,品牌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老字号企业经营管理更加科学高效,创新发展动力显著增强,现代流通方式广为应用。五年内,认定100名北京老字号工匠,经营规模超过10亿元的老字号企业达到20家以上。


鼓励老字号工匠进学校,建“老字号档案”


《意见》指出,将编制北京老字号技艺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完善老字号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分级分类落实待遇;开展北京老字号工匠认定工作,组织老字号技艺传承人参评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为传承人提供必要的传习活动场所,鼓励传承人授徒传艺。同时鼓励老字号企业探索现代学徒制、产学研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意见》,将鼓励老字号工匠进学校,支持老字号企业与学校共建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


同时,将鼓励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和老字号企业等,运用文字、录音、录像等方式,对老字号发展历史资料进行整理、保护和挖掘,建立健全老字号档案。此外,还将推进老字号与工业旅游结合,弘扬老字号品牌文化,并支持老字号企业运用新媒体讲述老字号故事,传播老字号品牌历史和商业文化。


已认定老字号将动态管理,新设企业未授权不可用相似名称


根据《意见》,北京将定期开展老字号认定工作,对已认定的老字号进行动态管理。建立老字号统计监测制度,加强对老字号企业运营指标的动态监测。对经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北京老字号的商号在全市范围内依申请予以保护,新申请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未经授权不可使用与其相同或近似的名称。保护老字号原址老店。适当放宽对临街老字号店铺设计的限制,允许保留符合要求的传统牌匾,合理放宽对老字号企业户外营销活动的限制。


此外,还将加强对老字号原址、原貌的保护。《意见》指出,将整理现存老字号原址建筑名录,研究将其纳入历史文化街区和作为历史建筑予以保护。


《意见》还鼓励国有老字号企业引入各类社会资本,允许经营者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股权多元化。支持金融机构与北京老字号企业合作发起设立北京老字号投资基金。推进老字号核心优质资产证券化,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上市。


新京报记者 周依

校对 郭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