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谢莲)据英国广播公司(BBC),欧洲法院10日裁决,英国可以单方面撤回“脱欧”决定,终止“脱欧”程序,无需通知其余27个欧盟国家,同时这不会改变英国的欧盟成员国条款。

 

欧洲法院在一份声明中称,2017年3月29日,英国通知欧洲理事会,根据《里斯本条约》第50条规定,英国希望脱离欧盟。根据该规定,有脱欧意向的成员国需要与欧盟进行为期两年的协商,若是两年谈不拢,则需全部成员国同意才可以延长谈判期。

 

而在今日(2018年12月10日)的裁决中,欧洲法院裁定,当一个欧盟成员国通知欧洲理事会将脱离欧盟,该成员国同样可以单方面撤回该通知。在该成员国与欧盟达成的协议生效前,或是未能达成协议,该成员国都可以单方面撤回该通知。但是,欧洲法院也表示,这一撤回决定需要经过一个民主程序,符合该国宪法要求。

 

当地时间12月11日,英国议会将对首相特蕾莎·梅此前与欧盟达成的脱欧协议草案进行表决,欧洲法院在表决前一天公布的这一裁决释放了什么信号呢?

 

社科院欧洲研究所研究员赵俊杰称,欧洲法院的这一裁定其实是表明,英国有脱欧的权利,也有不脱的权利,在脱欧程序完成前,可以终止这个程序,留在欧盟大家庭中。事实上,欧洲法院此时公布这一裁决,是希望在英国脱欧的这个关键时刻,英国能够三思而后行,再次认真思考一下。因为若是脱欧协议无法达成,将会给英国造成非常大的痛苦。

 

但是,赵俊杰也表示,英国单方面撤回脱欧决定还是有待商榷,因为它必须与欧盟其他27个成员国取得一致才行。若是27个欧盟国家能够谅解,同意英国终止脱欧,那英国可以回到欧盟。但若是他们不同意,还是存在很多问题的。

 

据BBC,英国单方面终止脱欧程序是由一批反对脱欧的政治家和活动家提出的,但遭到了英国政府和欧盟的反对。

 

欧盟方面认为,这会形成一个非常危险的先例,其他欧盟国家以后可能也会宣布要“脱欧”但最后又取消,然后在这个过程中试图获得更好的成员国条件。

 

英国政府的律师团则表示,这一案件是完全“假设性的”,因为“英国完全没有撤回脱欧决定的意愿”。他们表示,这一案件事实上是反对脱欧的人士发起的,他们希望利用这一案件向英国议会施压,阻挠议会通过脱协议草案。

 

而“留欧派”人士则希望,欧洲法院的这一裁决能够增加他们叫停“脱欧”的机会,发起第二次公投。他们认为,这一裁决给了议员们一个明确的信号,他们并非只有接受特蕾莎脱欧协议,或是无协议脱欧这两个选择,他们“有其他选择,可以终止这一程序”。

 

在议会表决前夕,首相特蕾莎·梅也正在为寻求支持做最后的努力。据《卫报》,特蕾莎与多名议员开展秘密会议,以赢得支持。特蕾莎坚定表示,若是否决了她的协议草案,可能会引发又一次大选,或者直接导致“脱欧”失败。

 

事实上,据多家媒体报道,已有多名英国内阁成员和议员对特蕾莎·梅的脱欧协议草案表示反对,舆论认为该协议草案极有可能在11日的议会表决上被否决。

 

赵俊杰研究员分析称,特蕾莎的脱欧协议草案很有可能无法通过,而这或将对她的政府造成重击。但现在欧洲法院的裁决事实上给了特蕾莎一个台阶下,向她表明,在这个“痛苦”的时刻,并非一定要脱欧。若是议会否决了特蕾莎的协议草案,特蕾莎需要尊重议会决定,尊重英国民众的意愿。

 

除此外,赵俊杰认为,欧洲事实上也到了一个转折点,到了一个亟需团结的时刻。英国脱欧若是处理好了,可能对欧洲一体化还能有个缓冲,但若是没有处理好,或许将使得欧洲一体化万劫不复。而特蕾莎目前就处在悬崖边上,欧洲法院给了她悬崖勒马的机会,就看她的抉择了。

 

新京报记者 谢莲 

见习编辑 侯佳欣 校对 郭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