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 左燕燕 刘名洋)针对“陈羽凡未如期于12月17日到社区戒毒报到”的消息,新京报记者今日(12月18日)多方求证获悉,陈羽凡昨日确实未到六里屯北里社区居委会报到。但按照石景山警方16日作出的社区戒毒决定书,陈羽凡应在收到决定书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报到,否则视为拒绝社区戒毒。

 

新京报此前报道,据北京市石景山警方做出的“社区戒毒决定书”显示,查明陈涛(陈羽凡)于2018年11月24日零时许,在其家中以“烫吸”的方式吸食毒品冰毒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违法行为人接受社区戒毒三年,从2018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16日。

 

12月17日,有网友发帖称,昨日陈羽凡并未到社区进行戒毒报到。今日(12月18日)新京报记者从多方证实该消息。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陈羽凡从11月27日到12月16日共被拘留19天,其中因吸毒治安拘留5天,因持有毒品治安拘留14天。

 

按照石景山警方12月16日出具的关于陈羽凡“社区戒毒决定书”,陈羽凡应在收到决定书15日内到执行地报到,否则视为拒绝社区戒毒。


新京报记者 刘洋 左燕燕 刘名洋

编辑 潘佳锟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