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自愿参加马拉松比赛,但是由于自身健康原因晕倒、受伤乃至于猝死,这类事件如何明确参赛者与组办方的法律责任?对此,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拟写入“自甘风险”规则。


今天(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二次审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此前一审时,有的部门、法学教学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提出,参加对抗性较强的体育等活动容易发生受伤等情况,实践中,对伤害由谁承担责任经常产生纠纷,建议对这个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二审稿采纳了上述建议,确立“自甘风险”规则,明确规定:自愿参加具有危险性的活动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他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他人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则仅就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侵权责任。

 

新京报记者 王姝

见习编辑 马瑾倩 校对 陆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