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1月11日,新京报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获悉,11日凌晨1时20分许,3名民警至南关区一小区处置一起邻里纠纷警情,询问报警群众情况时,遭到另一方当事人于某某突然袭击,民警胡兆明颈部和胸部被刀刺伤,负伤后掏枪警告无效,开枪击伤于某某,后发现于某某在家中身亡。目前,负伤民警已脱离生命危险。

新京报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获得的一份文字通报显示,1月11日凌晨1时20分许,永吉街派出所104巡区民警胡兆明、王毅强和辅警张禹根据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驾车至东岭北街税务小区处置一起邻里纠纷警情。

通报称,在询问报警群众(系一方当事人)了解情况时,另一方当事人于某某突然从家中冲出,持刀刺中民警胡兆明颈部和胸部并冲向辅警。负伤民警胡兆明掏枪警告无效后,果断开枪击伤于某某,于某某随即跑回家中。增援警力赶到现场后,破门进入嫌疑人于某某家中,发现于某某躺在室内门后,已死亡。

目前,经医院紧急抢救,负伤民警胡兆明已脱离生命危险。经查证,嫌疑人于某某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系精神障碍患者。现尸检调查、现场勘查、案件侦查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新京报记者 李一凡    编辑 张太凌    校对 郭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