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15日,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举行大会发言,市政协委员、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王汝芳发言时提到,北京市科技和人才优势尚未充分发挥,打造研发经济高地潜力大,例如北京高校院所实力雄厚,但在技术交易中占比不高。


王汝芳表示,北京发展研发经济,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发挥科技和人才优势,努力打造发展新高地,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有效举措;也是减量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不过,目前发展研发经济面对的一个问题就是,北京市科技和人才优势尚未充分发挥。王汝芳表示,北京高校院所实力雄厚,但其在技术交易中占比不高,2017年北京市技术合同成交81250项,成交额4280亿元,高校院所占比仅分别为15.7%和7.3%;技术转让和授权许可收入偏低,2017年中关村示范区企业实现技术收入9370亿元,主要是技术咨询服务、承包和受委托研究收入,技术转让收入仅为156亿元;法人化研发机构盈利差,如某集团在国内外拥有3000多项专利,2017年营收3600亿,研发费用66亿,但其研发总部,除代缴个人所得税外,仅纳税2000万。


王汝芳分析认为,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知识产权无偿或以极低价格在集团内各分、子公司使用,以某上市公司为例,每年将营收的7%投入研发,累计可使用专利数超6万件,其研发中心运营依靠的是集团的高额投入,无其他收入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关于“科技成果”的规定不尽合理,目前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并不完全吻合,造成不同部委对其所属科研事业单位中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估、审批、备案等方面的管理存在差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全面落实。


王汝芳建议,北京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研发中心经济业态发展,鼓励企业集团内部就知识产权使用进行结算,集团子公司使用研发中心的知识产权,依据技术转让或许可等方式,按照市场价格或一定的机制,交付研发中心相应费用,争取让成本中心变成利润中心;积极争取集团法人高新认定的试点;明确赋予高校、科研机构自主处置、使用技术类无形资产以及相关收益的权利,明确技术类无形资产处置、使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必由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完善容错机制,在单位相关领导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保值增值责任等。


新京报记者 王姝 编辑 于音 校对 郭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