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在大良镇拍摄的火灾现场。(闭德元 摄)

图片来自柳州政法微信公众号


新京报快讯 据柳州政法微信公众号消息,2019年2月9日,融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从快审查,以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祥批准逮捕。


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祥违反爆炸性物品储存规定,在融安县大良镇大良街其经营的“**便利店”店面内、外堆放烟花爆竹。2019年2月5日凌晨1时许,其在自己堆放的烟花爆竹附近燃放鞭炮,引起火灾事故,造成5人死亡。


融安县公安局于2019年2月5日对犯罪嫌疑人张某祥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于2月8日以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提请批准逮捕。


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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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


融安县大良镇发生一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摊主燃放爆竹引发火灾,造成5人死亡


2月5日,融安县大良镇大良街一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店铺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其中2名成年人和3名未成年人;火灾共涉及4户19人,转移和紧急安置14人,过火面积约290平方米。据了解,消防部门1时55分接到报警电话,2时54分赶到火灾现场(距离60公里),经全力扑救,至当日凌晨4时50分,明火已经全部扑灭,经现场和尸体勘验、调查走访、查看附近监控视频等,现已初步查明,火灾原因系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非法经营和存储烟花爆竹,于凌晨1时许在店铺门口燃放鞭炮,余火没有及时扑灭,凌晨1时46分引起店铺外摊位的易燃物阴燃,导致烟花爆竹燃烧造成火灾,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融安县公安机关控制。


编辑 马浩歌

来源:柳州政法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融安县大良镇年初一火灾原因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检察院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