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长安网消息,25日,浙江杭州互联网法院迎来一位“高咖位”原告——刘德华。没错,就是你知道的那个刘德华。


原因是他“被代言”了某款净水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25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刘德华诉被告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人格权纠纷一案。刘德华本人没有出庭,他委托的两位代理人分别在北京和深圳,而被告的诉讼代理人在宁波,因此,杭州互联网法院通过三地互联的方式在线审理此案。


被告是一家净水器生产销售商,2016年12月开始,刘德华和经纪公司就发现被告到处打广告,说该品牌的净水器是刘德华代言的。根据刘德华在起诉状上的描述,被告在产品及包装盒上使用他的肖像和签名,还在其公司官方网站、淘宝网、搜狐网等网站中进行售卖、宣传和推广。另外,刘德华还在北京市昌平发现了这款净水器的巨幅广告牌,上面不仅有他的形象照片,还有姓名和签名。


“刘德华先生从未授权过被告公司进行产品代言,被告擅自使用刘先生的照片作为产品的配图,试图通过刘德华的肖像的商业化财产价值,增加自己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和影响力,从而获利,已经构成肖像权侵权。”刘德华的代理人说道。


刘德华的代理人认为,被告这么做会让社会公众误以为刘德华就是该净水器的形象代言人,给他在将来代言同类产品时造成损失,造成严重的负面评价。鉴于此,刘德华在诉讼请求中提出,要求被告公司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及支付合理费用1万元。


对于刘德华先生的起诉,被告的说法是“公司的净水器主要不是拿来卖的,而是赠送的”,为此,被告拿出了2016年和2017年的审计报告来证明自己的亏损,被告的理人表示,公司主要以赠送净水器来扩大品牌影响力,最终实现被上市公司收购的目的,目前在销售上并没有获得巨大利益。


被告代理人还出示了一份合作协议,称上海一家公司曾找到他们,说手上有包括刘德华、范冰冰等人的剧照授权,可以转授权他们进行使用。


“我们向刘先生核实过,根本没有授权过上海这家公司。”刘德华的代理人认为,净水器广告上的也不是剧照,而是刘先生的肖像照,两者有明显区别。


索赔200万的依据何在?刘德华的代理人表示,根据刘先生的行业地位、过去代言的价格、市场行情及此前法院的判决案例等,综合考量,才定下了200万元的索赔金额。比如,有法院曾经判决过一起侵犯艺人张柏芝肖像权的案件,赔偿金额达100万元。“我们认为,刘先生的艺人能力和水平地位,是高于张柏芝的,我们要求的200万元赔偿可以说算是比较低的了。”刘德华的代理人说。


据悉,庭审结束后,双方均有调解意向,杭州互联网法院将继续组织调解。


编辑 李晗

来源:中国长安网
原标题:刘德华通过浙江杭州互联网法院打官司 称“被代言”某净水器 索赔2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