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倪兆中)新京报记者今日 (2月27日)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儋州市一男子何某参与聚众斗殴,持“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射击村民,致一死多伤。昨日(2月26日)何某被执行死刑。

 

宣判现场。法院供图


海南省二中院介绍,经审理查明,2009年1月26日,儋州市某镇A村与B村的村民产生矛盾。1月27日14时许,两村村民为此发生斗殴,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后予以制止。随后,B村唐某(已判决)等人提出集结村民再去打A村人,并电话联系邻镇C村的何某帮忙。何某便组织村民前往B村与唐某等人会合。

 

2009年1月27日17时许,何某与唐某等人冲至A村村口附近,何某持“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朝A村村民射击数枪,其余人员持刀、木棍等砍打村民,导致黎某死亡,多人受伤。案发后,何某携带枪支逃离现场。2017年2月19日,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海南省二中院认为,被告人何某作为聚众斗殴的组织者之一,持军用枪支朝人群射击,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主观恶性深,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何某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何某不服,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认定被告人何某罪大恶极,法不容留,依法核准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

 

昨日(2月26日)8时许,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一楼大法庭对这起重大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宣判后,海南省二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何某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新京报记者 倪兆中

编辑 李劼 校对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