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辽阳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期,我市即将筹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个别市民在对该项目不了解的情况下发表不当言论,传播甚至捏造虚假信息,煽动、串联不明真相的市民集体上访,有些行为已触犯相关法律规定。宏伟区居民宫某某在对该项目完全不了解的情况下,组建了有100多名成员的“反对建垃圾发电站”微信群,向群成员传播虚假消息,煽动群成员集体上访。经审查,宫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将依法予以处理。


辽阳县村民王某某将《快手》小视频中某地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排放蒸汽的视频转发至“马家村”微信群并同时在该群中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辽阳县村民李某将《广州垃圾焚烧发电厂为“样本工程”村民死于癌症》的信息在“马家村”微信群中转发,造成不良影响。经审查,王某某和李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将依法予以处理。


编辑 李晗

来源:辽阳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警方发布 | 不信谣 不传谣 做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