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最高法网站消息,2019年4月10日(星期三)上午9点半,最高人民法院将公开宣判顾雏军等人再审一案。


2006年9月11日,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向佛山市中院提起公诉,指控顾雏军等人犯虚报注册资本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佛山市中院于2008年1月30日作出判决,判处顾雏军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六百八十万元。


宣判后,顾雏军等提出上诉。广东省高院于2009年3月25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2年9月,顾雏军刑满释放后,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于2017年12月27日决定提审本案,由第一巡回法庭再审。



编辑 彭启航



来源: 最高法
原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将公开宣判顾雏军等人再审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