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彤 实习生 许文豪)今日(4月11日),新京报记者从大庆市公安局获悉,10日13时许,男子王君民在向欠款人讨要欠款时与对方发生冲突,使用非法持有猎枪将两名欠款人打死,后驾车逃跑。目前王君民已被警方控制,猎枪也被找到,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中。


王君民作案后驾车逃跑。来源:肇源县公安局

 

4月10日,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发布一条悬赏通报称,4月10日13时30分许,黑龙江省肇源县肇源镇发生1起重大刑事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为王君民,肇州县民主街居民。身高170cm左右,头发稀少,出逃时驾驶车辆为灰色尼桑奇骏越野车,车牌号为黑EZX507,该人身上可能携带凶器。警方对提供线索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的奖励人民币3万元。

 

案发地附近一店铺店主告诉新京报记者,受害者尸体是在肇源县一个尚未装修完的两层办公楼一楼被发现,“警察来了以后,就立刻拉起了警戒线,围了很多人。”

 

今日11时许,新京报记者从大庆市公安局获悉,初步查实,4月10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王君民向受害人朱某峰、臧某秋(女)讨要欠款时发生冲突,王君民用非法持有的猎枪,向两名受害人各开一枪,致朱、臧二人当场死亡。犯罪嫌疑人王君民作案后驾车逃走。4月11日零时22分,犯罪嫌疑人王君民在肇州县境内被大庆警方控制,并找到作案使用的猎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