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马瑾倩)民政部官网今天(5月21日)发布了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地区公示,北京市石景山区等全国13个地区在列。按照此前文件要求,未来2年时间,试点地区将建设相关的清洗消毒、配置评估、物流递送等机构,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相关职业教育课程等。

 

去年12月,民政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2个地区,组织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

 

经答辩、专家评审等过程,最终拟确定13个地区为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地区(其中有两个地区最终得分并列第12名)。分别为北京市石景山区、河北省秦皇岛市、吉林省吉林市、上海市、江苏省常州市、浙江省嘉兴市、安徽省安庆市、江西省赣州市、河南省焦作市、湖南省湘潭市、广东省广州市、四川省成都市、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等13个地区。

 

按照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将率先实现服务网络覆盖本地区50%左右社区。

 

试点地区将引导各类相关专业机构、生产销售企业开展社区租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企业以及与社区租赁服务相关的清洗消毒、配置评估、物流递送等机构。同时,支持相关企业开设服务网点,探索应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

 

福利补贴方面,试点地区支持将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纳入当地养老助残福利服务补贴制度。推动商业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研发创新产品,支持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消费。

 

教育方面,康复辅助器具相关课程将纳入到试点地区职业教育范围,加强相关人员知识技能培训。加大科技投入,重点研发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涉及的产品存取、跟踪追溯、移动支付、维修保养等关键技术,加强租赁服务消费数据再利用。

 

据悉,此次公示期为2019年5月21日-5月24日。


新京报记者 马瑾倩 编辑 李丽霞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