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左燕燕)郑某夫妇欠了张先生376万元,名下有多辆豪车却拒不还款。今日(6月11日)在朝阳区十里堡附近,执行法官将郑某妻子名下的两辆奔驰车扣押拖走。据悉,被扣押车辆的线索就是来自一名“执行赏金猎人”。此前,房山法院发布了执行悬赏公告,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者,可以获得执行到位案款15%的奖励。


法官执行现场。法院供图

 

案情:欠款376万元 名下财产7辆车

 

2015年1月,张先生与郑某及一家钢板公司签订《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约定张先生向郑某出借500万元用于开设健身房使用,借款期限为一个月,钢板公司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期为两年。

 

逾期后,郑某未按约定偿还借款,2017年,张某起诉至房山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郑某及陈某(郑某之妻)偿还张先生借款500万元,钢板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将郑某夫妻及钢板公司列入失信名单,并对郑某夫妻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此外,法院线上查封了郑某夫妻名下的7辆轿车,其中2部车辆已处于查封状态,因为没有线索,法院未对车辆实际扣押,除了车辆外,法院未查询到郑某夫妻名下其他财产线索。

 

5月,张先生向法院告知,被执行钢板公司已破产,自己分得128.65万元,张先生申请执行郑某夫妻剩余执行款376万元,并申请法院发布悬赏公告,以执行到位金额的15%奖励举报人。


法官执行现场。法院供图

 

执行:申请人两万元买保险 悬赏金保险公司出

 

记者了解到,此前,电视台、法院公告显示大屏和执行局微信公众号先后发布了郑某夫妻5部车辆线索的悬赏公告,其中包括了路虎车一辆、奔驰车两辆和大众车两辆。

 

同时,张先生花费两万元向平安保险公司购买了悬赏执行补充保险。

 

据悉,在执行到位的案款最高100万元的限额内,15%的悬赏金额均由保险公司支付。超过100万元,悬赏金由张先生支付。

 

悬赏公告发布后不久,执行法官接到一名举报人提供的涉案车辆线索,经核实,该举报信息真实有效。在执行活动前,举报人一直在现场盯着涉案车辆的动静。

 

据房山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仲健介绍,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改善营商环境和执法环境,房山法院执行局与平安保险房山分公司签订框架性保险协议,推出“执行悬赏保险”,发动社会力量协助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助推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

 

现场:找到两辆车“车主”突然现身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今日上午,房山法院执行法官来到朝阳区十里堡晨光家园小区附近。

 

“这辆车。”举报人指着一辆白色奔驰车对法官说。

 

法官介绍,比对案卷记载的车牌信息后,确定这辆车就是被执行人郑某妻子陈某名下的车辆,“没有车辆钥匙,我们叫拖车先把车辆拖回执行局。”

 

就在法官准备拖车时,一名自称“车主”的男子出现。经法官询问后发现,这名男子认识陈某的儿子,他和陈某签订了一份租用车牌的协议,“我有转账记录,我们也签过协议,这辆车是我自己买的,花了50多万。”

 

法官向这名男子解释,准备好租车牌协议和购车发票等材料,可以来法院提起执行异议,“这就是租车牌的风险,车辆以登记为准,今天这辆车我们要先拖回房山法院。”

 

在这名男子将车里个人物品拿走之后,拖车公司将车辆拖走。随后,法官赶往下一个目的地,线索举报人还发现了陈某名下另一辆奔驰车。


新京报记者 左燕燕 

编辑 李劼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