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杭州检察消息,6月25日,杭州西湖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对刺伤星洲花园小区2名保安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初步审查查明,张某某于今年5月20日上午,驾车在星洲花园小区大门口倒车过程中与该小区保安发生争执,进而发展成肢体冲突,冲突中张某某持刀将2名保安刺伤。经鉴定, 2名保安均已构成轻伤。


西湖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张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2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对张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编辑 倪艳楠

来源:杭州检察
原标题:刺伤星洲花园小区保安的张某某被依法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