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马瑾倩)今天(7月3日),北京市社会工委、市民政局举行第十二届“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及好市民”评选表彰工作新闻发布会。据悉,今年政府将号召市民参与到见义勇为评选中。


评选面向三年内的见义勇为行为


“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评选表彰每三年一届,今年适逢北京市第十二届“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及好市民”评选表彰年。


北京市民政局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处长柴珠峰介绍,此次评选面向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本市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的人员,以及对见义勇为权益保护事业有突出贡献的单位。


计划评选“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和模范群体)”不超过50名(个)、“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不超过10个。


首次开通评选链接,市民可参与投票


6月17日,市民政局举办见义勇为宣传月启动仪式,首次发布见义勇为3分钟公益宣传片,开展首个见义勇为宣传月活动。同时,确定每年6月为北京市见义勇为宣传月,集中开展见义勇为政策法规和典型事迹宣传。


见义勇为事迹宣传方面,除了人物公益海报宣传、表彰及宣讲报告会、专题报道等方式,今年北京市首次增加开展社会化评选。


按照计划,北京市民政局拟于8月中下旬开通微信投票链接,通过大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确定“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和模范群体)”以及“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名单,并按照评选程序对社会公示,履行报批手续。


柴珠峰强调,要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和资金统发管理,确保见义勇为资金发放安全规范,将见义勇为人员资金发放全部纳入统发平台。


新京报记者 马瑾倩 编辑 于音 校对 郭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