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马瑾倩)记者今天(7月3日)从第十二届“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及好市民”评选表彰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北京市将针对见义勇为认定和免责等方面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


年底前完成见义勇为免责条款细化等工作


北京市民政局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处长柴珠峰表示,当前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存在三方面难题,首先是对于申报见义勇为行为的实施时间没有限定,造成认定工作困难;其次有少部分报假案徇私利的情况,扰乱见义勇为申报认定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最后,当前相关条例和实施办法中有关见义勇为免责条款过于宽泛,实施起来有难度。


针对以上三方面情况,今年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已开展相关调研,以见义勇为认定作为重点,计划明确申报见义勇为行为实施时间、建立追责条款、以及细化免责条款,提交立法或实施办法修改意见。


柴珠峰解释,见义勇为免责,即面向在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和正当防卫造成身体损伤等,由政府兜底,“相当于给见义勇为者买了一份保险。”柴珠峰表示,顺利的话,预计年底前完成相关法律或法规的修订。


柴珠峰介绍,2000年,北京在全国率先出台《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及《实施办法》,并成立专门处室开展相关工作。


去年,一位见义勇为者通过积分落户办理北京户口


截至目前,北京市颁发并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法律法规文件有28个。其中,2017年,制定对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在京积分落户时给予积20分的奖励政策,这个分数与省部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和硕士等条件相当。


据介绍,北京市共确认见义勇为人员1700余人,因见义勇为伤残29人,因见义勇为牺牲56人,15人被评定为烈士,评选表彰“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模范群体)”416人,“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59个,其中47人被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据北京市民政局副巡视员张青之介绍,目前已有260位非京籍见义勇为者增加了落户积分,去年已有一位通过积分落户办理了北京户口。


新京报记者 马瑾倩 编辑 于音 校对 范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