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姜慧梓)记者8月1日从财政部获悉,明年内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运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统一全国医疗收费票据式样。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相关工作,防范虚假医疗收费票据,根据财政部近日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各地区应在充分总结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2020年底前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运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


通知要求,自发布之日(7月22日)起,正式启用全国统一的医疗收费票据式样,包括医疗门诊收费票据(电子)式样、医疗住院收费票据(电子)式样、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式样和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机打)式样。


同时,启用全国统一的医疗收费明细(电子)式样,配合电子票据使用。考虑到系统升级改造、票据管理实际情况,原则上设置一年过渡期,在2020年底前各地区原有票据式样和全国统一的票据式样并行。


通知同时强调,各地区要做好信息系统改造和对接,实现本地区系统与财政部系统对接,做到全国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一站式查询、真伪查验和报销入账。


新京报记者 姜慧梓

编辑 丁天 校对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