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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8月19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常仁尧寻衅滋事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当街殴打20年前老师的男子,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当事男子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刚得知该结果,“非常突然”,将考虑申诉。


常仁尧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的视频截图。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常仁尧寻衅滋事一案,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常仁尧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判后,常仁尧提出上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并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8月19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常仁尧寻衅滋事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常仁尧犯寻衅滋事罪,获刑一年六个月。受访者供图

 

今日(19日)上午,新京报记者分别致电常仁尧妻子洪女士、父亲常天长,他们均表示看到了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通报,得知二审已宣判。常天长说,日前家属方面和辩护律师曾去洛阳中院了解二审结果,当时得到的答复是“他们还要商量商量”。

 

对二审法院做出的“维持原判”的判决,家属表示感到突然和意外,“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正联系律师,考虑申诉。目前,常仁尧家属正与二审法院沟通。新京报记者致电常仁尧二审辩护人周兆成,对方称“正在忙”,表示相关问题可留言。截至发稿,尚未回复。


编辑 潘佳锟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