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邓琦)燃煤电厂的烟囱冒白烟究竟要不要治理。生态环境部17日消息,对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电厂,不得强制要求治理“白色烟羽”。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近日出台,首次对燃煤电厂冒白烟作出规定。17日,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就《方案》进行解读。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截至2018年底,全国80%以上燃煤机组完成改造,重点区域基本全部完成,初步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清洁高效煤电体系。燃煤电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大幅削减,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做出了重要贡献。

 

超低排放采用的低低温电除尘、复合塔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等技术,在有效控制常规污染物的同时,对三氧化硫等非常规污染物也有很好协同去除效果。测试结果显示,超低排放改造后,平均排放浓度低于10毫克/立方米。烟气排放到大气后,由于环境空气温度低,烟气冷凝及凝结后,形成大量凝结水滴对光线产生折射、散射,视觉上形成“白色烟羽”。

 

该负责人表示,对于治理设施质量合格的超低排放机组来说,排放的“白色烟羽”成分以水雾为主,污染物浓度很低。

 

目前,各地烟羽治理主要采用冷凝、加热等技术,通过改变烟气温度、湿度,从视觉上消除烟气颜色,属于“美容”,实际上对控制污染物排放作用不大,反而增加能耗,间接增加污染物排放。

 

为此,《方案》中明确,对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电厂,不得强制要求治理“白色烟羽”。

 

新京报记者 邓琦

编辑 白爽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