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今日(10月23日)9时左右,因洗黑钱罪在新界壁屋惩教所服刑的香港居民陈同佳出狱。新京报此前报道,他涉嫌于2018年2月在台湾期间杀害怀孕女友潘晓颖并潜逃回港。


出狱后,陈同佳在壁屋惩教所门口,向潘晓颖和其家人道歉,并称自知做了无可挽回的错事,愿意自首,赴台受审、服刑。


10月23日上午9时许,陈同佳在牧师陪同下走出香港新界壁屋惩教所。 新京报特派香港报道组 摄


9时02分,一辆白色商务车驶入壁屋惩教所,后面跟着一辆惩教署公务车。随后,陈同佳在牧师和狱警的陪同下,从惩教所门口出来面对媒体。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陈同佳身穿蓝色衣服,表情严肃,向受害者潘晓颖和其家人道歉:“自己做了无可挽回的错事,给他们带来很大的伤痛。”他说,愿意为自己的冲动,犯下的错自首,赴台受审服刑。希望她(潘晓颖)的家人能稍微释怀。


同时,陈同佳也为自己带来的社会影响道歉,并称希望大家他给一个机会,重新做人。随后,他乘白色商务车离开。该车后方有警车护送。


陈同佳坐车离开。 新京报特派香港报道组 摄


新京报此前报道,陈同佳涉嫌于2018年2月在台湾期间杀害怀孕女友并潜逃回港。陈同佳回港后,因涉嫌盗用女友银行卡和其他物品被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以洗黑钱罪起诉,并于2019年4月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刑29个月。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消息,香港司法按属地原则处理案件,即罪行大部分或部分在香港境内犯下,案件才能在港审理,对于在境外发生的罪行,香港无权处理。


载陈同佳的白色车。 新京报特派香港报道组 摄


10月18日,林郑月娥宣布收到陈同佳的来信。陈同佳在信中表示,决定刑满后,就他涉嫌的杀人案到台湾自首,并请特区政府协助安排。


10月22日,台湾当局表示希望派员来港,将出狱后的陈同佳押解到台湾。10月23日,香港特区政府发表声明,不能接受这一做法:“这等于跨境执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辖权。”


新京报特派香港报道组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