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倪兆中 马新斌)广西桂林兴安县10月22日发生一起车祸,导致两人当场身亡。兴安县交警大队通报称,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今日(10月23日)上午,兴安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事故中一名死者为兴安县政府扶贫干部,当时其正在前往一镇政府送资料的路上。


兴安县交警大队10月22日通报,当日8时50分许,唐某驾驶白色小车由县城往道冠方向行驶,行驶至兴安县双拥路烈士陵园3号门路段,在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红色小车时与其相刮擦。唐某驾驶的白色小车失控,撞倒前方同向行驶的秦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和黄某驾驶的轻便摩托车,秦某的电动车上搭乘了小学一年级学生刘某。

 

接到报警后,民警赶赴现场展开救援及事故现场勘査工作。该事故造成二轮电动车驾驶人秦某、轻便摩托车驾驶员黄某2人当场身亡,二轮电动车上乘客刘某重伤送医院抢救的严重后果。目前,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今日上午,兴安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事故中身亡的轻便摩托车驾驶员黄某为兴安县政府扶贫干部,事发时他正在前往一镇政府送扶贫资料的路上。事发时属于黄某的上班时间,是否会被定为工亡,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新京报记者 倪兆中 马新斌  编辑 白馗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