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今日(11月13日),四川宜宾高县庆岭乡桥坎村村民文相群告诉新京报记者,22年前,因家庭条件困难,她和丈夫将一周大的二女儿交由他人收养。当时没有留下联系方式,现无法联系上对方,后夫妻二人辗转多地寻找未果。上午,昆明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对夫妻没有向当地警方报过警。目前关注到媒体的相关报道,正在了解。


熊小莲(左一)与姐姐的合影。  受访者供图

 

文相群说,她与丈夫两人于1995年来到昆明打工,1996年生下二女儿熊小莲。当时条件差,听旁边卖菜的人讲,有一位顾客家庭条件较好,结婚多年没有小孩,想收养熊小莲。于是,她便将一周大的女儿交由对方收养。

 

“当时收了1000元的报答费,只写了一张女儿生日的纸条,没写我们的名字和联系方式。”文相群说,当时因通讯受限,早已与收养二女儿的人家失去了联系。之后,她和丈夫感到后悔,曾带着大女儿辗转云南多地寻人,“她们长得很像,我就想带在身边,问路人有没有见过长得类似的姑娘。”却始终未果。

 

如今,被送走的二女儿已经23岁。文相群告诉新京报记者,“我们当父母的,应该出来找一找,怕女儿也找我们,如果我们不出面,女儿更找不到我们。”

 

编辑 潘佳锟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