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极限运动爱好者吴永宁于2017年11月高空挑战时,因未采取安全措施,不慎脱手坠亡。吴永宁的母亲何小飞对直播此次活动的平台花椒直播提起民事诉讼。此前,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直播平台赔偿何小飞3万元。


今日(11月22日),经过互联网开庭,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书末页。 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7年11月,极限运动爱好者,自称是“中国高空极限运动第一人”的吴永宁,在长沙一次极限挑战中失手坠亡。此次活动由花椒平台直播。事发后,吴永宁的家属认为,直播平台对用户发布的高度危险性视频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和监管义务,致吴永宁攀爬高楼坠亡。


2019年5月2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就此案一审宣判,被告北京密境和风科技有限公司(花椒直播所属公司),赔偿原告吴永宁母亲何小飞3万元,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花椒直播方面提出上诉。


11月14日上午,此案二审在北京市四中院进行互联网开庭。


吴永宁家属的一审代理律师李铁华告诉新京报记者,二审由其两位同事代理,此案二审进行互联网开庭,家属、律师均不需要去北京:“我的两位同事在长沙,对着电脑参与北京市四中院的庭审。”


11月22日,新京报记者从李铁华处获知,此案已于今日作出二审判决。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二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关于北京密境和风科技有限公司构成侵权并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认定正确,予以确认;该公司关于吴永宁坠亡与其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存在过错上的上诉理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此外,对于该公司主张吴永宁系自甘冒险行为,应当免除该公司民事责任的上诉主张,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认定,对平台方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京报记者 李一凡 

编辑 郭琛

校对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