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福建莆田残疾男子马欢销售发令枪,被控非法制造枪支罪一审获刑11年6个月,经莆田市中院审理认定,一审法院程序违法,发回重审。今日(2019年12月31日),此案在莆田城厢区法院召开庭前会议,被告人一方提出庭审网络直播、当庭比对物证等请求,均被法院拒绝。此外,此案重审时间定于明年(2020年)1月15日开庭。


莆田市城厢区法院出具的《出庭通知书》显示,马欢涉枪一案重审开庭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 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此前报道,今年3月,26岁的残疾小伙马欢被一审法院判决犯有非法制造枪支罪,获刑11年6个月。此案因家属方就“涉案物品是否属于枪支”提出异议,引发社会关注。今年7月,马欢的家属收到此案二审刑事裁定书,莆田市中院以“一审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莆田市城厢区法院重审。12月30日,新京报记者从马欢家属及其辩护人处获知,此案原定于今日(12月31日)开庭重审,后改为庭前会议。

 

马欢的辩护人之一周玉忠律师,在庭前会议结束后告诉新京报记者,家属方面向法院提出进行庭审网络直播和当庭比对物证的申请,但均被法院拒绝。参与今日(12月31日)上午庭前会议的一名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证实了该说法。

 

此外,新京报记者从城厢区法院获悉,此案已定于2020年1月15日上午重审开庭。新京报记者获得一份加盖城厢区法院公章的“出庭通知书”显示,被告人马欢非法制造枪支一案,将于2020年1月15日8时50分,在该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