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雷燕超 刘浩南)今日(1月16日),河南永城“玛莎拉蒂撞宝马致2死”案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新京报记者从宝马车主王某的家属处获悉,王某仍在昏迷中,未脱离危险期,正卖房筹钱及借钱治疗,不会谅解被告人。

 

庭审现场。来源:永城市人民法院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9年7月3日晚,河南省永城市一玛莎拉蒂汽车发生剐蹭后逃逸,逃逸中又追尾一辆宝马车致其燃烧,致2死4伤。7月4日,河南省永城市公安局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肇事车内3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月6日,河南省永城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涉事女司机谭某某23岁,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今日下午,该案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建议,对3名被告人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谭某某当庭下跪致歉,受害者家属表示不予谅解。案件未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被撞受伤的宝马车主王某的妻子告诉新京报记者,丈夫目前仍处在昏迷状态,未脱离危险期,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据医院诊断,王某全身烧伤面积约40%,主要在胸部以上。

 

王某妻子称,事发后家里四处借钱治疗,至今花费医疗费约300万元,大部分医药费来自家人及亲戚朋友借款。“我们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亲人离去,也想尽各种办法去筹钱,我们把房子也挂在网上卖了,但还没卖掉。”王某告诉新京报记者。此外,王某妻子称,3名被告人中谭某某和刘某某至今共向其赔付约100万元,但至今未从张某某处收到任何赔付。

 

对于今日庭审情况,王某妻子称,被告人当庭下跪道歉,但他们作为受害人家属表示不谅解,“对他们三个人,我希望法律给他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我认为他们三个是共犯,没有轻重。”

 

今日庭上,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谭某某在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不顾劝阻,继续驾车冲撞行驶造成重大伤亡和经济损失。同车人员刘某某、张某某,在明知谭某某醉驾并发生事故仍教唆其逃逸,3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共同犯罪中,谭某某系主犯,刘某某、张某某系从犯。检方建议,对3名被告人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

 

被告人律师认为,被告人认罪悔罪,并愿意赔偿受害者,望减轻刑罚。法官宣布,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