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今天(2月26日),司法部出台意见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法律服务,要求坚决杜绝监所管理漏洞,坚决遏制监所疫情蔓延扩散;适时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等。

 

适时修订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

 

《意见》要求,把监狱戒毒场所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的主战场,全面强化封闭管理措施,坚决杜绝监所管理漏洞,坚决遏制监所疫情蔓延扩散。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和疾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要求,做好机关、办公场所、法律服务网点疫情防控。

 

《意见》强调要推动立法和文件合法性审核,适时修订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推动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全面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做好涉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法律事务。

 

防止同事不同罚、处罚畸重畸轻等情形

 

在执法方面,《意见》要求对各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组织推动本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惩处。监督协调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的处罚种类、幅度进行裁量,防止同事不同罚、处罚畸重畸轻、显失公平公正、过度执法等情形。

 

并且,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简单粗暴以及过度执法等问题,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转送有关执法机关进行处理。

 

《意见》要求加强疫情防控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对涉及行政机关依法处罚囤积居奇、非法牟利、制造传播谣言、隐瞒病情、拒绝隔离或恶意传播疫情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稳妥从快审理。

 

对涉及复工复产企业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用、行政强制措施,以及涉及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费征收等行政复议案件,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依法稳妥化解相关争议,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对防控一线的军人、医务人员提出的法律援助 优先办理

 

针对企业因疫情引发的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各地人民调解组织要开辟绿色通道,促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大力加强商会人民调解,把涉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积极帮助民营、小微等会员企业科学精准防疫、有序复工复产。要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南》,推动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意见》指出,要做好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军人、医务人员、人民警察、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办理。

 

对疫情防控需要征用土地、场所所需公证服务 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疫情期间相关的公证事项如何办理也很受关注,《意见》指出,要做好不可抗力事项的公证证明和证据保全;对疫情防控需要征用土地、场所所需公证服务,做到及时受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并且,有条件的地方建立防疫一线医务人员等群体公证事项办理绿色通道。针对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债务偿还、资金周转、扩大融资等困难,提供专项公证服务。

 

《意见》还提出要加强司法鉴定工作,推进线上鉴定服务,积极受理与疫情相关的医疗纠纷、恶意伤医等鉴定案件,及时出具鉴定意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野生动植物鉴定,为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证据支撑。组织具有相关资质的鉴定机构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对企事业复工复产所需鉴定需求优先受理、快速办理,助力企事业复工复产。


新京报记者 王俊

编辑 李国君 校对 薛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