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对于“网传刑满释放新冠肺炎确诊人员离汉抵京”事件,今天(3月2日)有了最终结果。


司法部牵头的联合调查组、湖北省纪委监委调查组以及北京公布了调查结果,披露了黄某英离汉入京的全部细节。


联合调查组认为,“黄某英事件”是一起因失职渎职导致的严重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给首都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极大隐患。


目前,湖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等9人被立案审查调查。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求贤检查站站长、政委、北京市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新怡家园社区党总支书记等均被问责,受到了免职、警告、诫勉等处分。


黄某英如何离开“封城”的武汉?

黄某英刑释后被隔离仍要求回家 监狱将其送至高速收费站 公安干警放行


今年61岁的黄某英,女,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自治州宣恩县人,原系湖北省宣恩县水利水产局财务股副股长兼出纳。2014年2月18日因犯贪污罪,被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服刑期间,两次减刑共14个月。刑期自2011年4月18日起至2020年2月17日止。


1月29日,黄某英所在分监区有干警被确诊为新冠肺炎,黄某英属于密切接触者。


在2月17日之前,黄某英居住恩施的弟弟、居住北京的女儿覃某与监狱干警联系黄某英刑满释放事宜,他们均表示由于交通管制等原因,不能来武汉接黄回家。2月17日黄某英刑满释放后,留在武汉女子监狱隔离观察。


2月17日至21日上午,监狱为黄某英测量体温13次,其中18日、19日两次体温为37.3°C。其间,黄某英再三找干警,要求回家。干警与其女儿联系,其女儿表示想办法解决。后干警与其女儿前夫约定于2月21日上午,由监狱将黄某英送至武汉北高速收费站口交其接走。


2月21日早上,干警将隔离观察的黄某英带到监狱门口,对其宣讲有关防疫规定,并要求其写下出狱后居家隔离14天的保证书。干警将黄带出监狱,乘鄂牌依维柯警车到武汉北高速收费站外广场,步行将黄送至卡口。


此前,黄某英家属已与卡口执勤公安干警说明来意,在卡口外等候。当时执勤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长青街派出所公安干警未按要求对黄某英履行查控职责,将其放行。


黄某英和女儿及其女儿前夫驾乘京牌私家车,于2月21日11时30分进入京港澳高速,2月22日凌晨到达北京,24日黄某英被确诊为新冠肺炎。


此前已间歇发热的黄某英如何进入北京?

检查站、小区、疾控中心均有疏漏


此前北京的通报中,黄某英入京之前已有间歇发热,她是如何躲过检查进入北京的?


根据北京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肖飒介绍,黄某英自大广高速一个检查站进京,2月22日凌晨,检查站有9人值班,调阅监控发现,当时只开通了3条车道,6名辅警负责检查,一般两人检查一个车道。


0点58分,黄某英乘的车从第八车道进京,经核实,黄某英的车到时,一名辅警在凌晨一点左右到附近上厕所,未在工作岗位,车辆由一人负责核查身份,同时检测体温,测量黄某英及其女儿体温,没有发现异常。


此外,视频显示,检查人员未按要求再进行人工核查身份证件。


黄某英到新怡家园小区后,小区有两个地下车库入口,地下车库入口是自动抬杆,自动录入小区系统的车辆可以直接进入小区,没有测量体温等工作。2月22日凌晨2点左右,黄某英乘车进入小区地库,车进入小区速度快,没来得及拦下,没登记,也没测量体温。


2月19日,黄某英家人杨某某曾拨打北京疾控中心电话咨询“武汉人能否来京”相关问题,疾控中心接线人员答复,只要能出武汉,北京这边不限制进京,进京要检查,进京后要居家隔离,主动报到来京情况。其口径与市委防控精神不一致。


“黄某英事件”发生原因?

根源在湖北省司法厅和湖北省监狱局


联合调查组认为,“黄某英事件”虽然发生在武汉女子监狱,但根源在湖北省司法厅和湖北省监狱局。


记者注意到,联合调查组对湖北的司法厅、监狱管理局、女子监狱、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均作出了批评。


湖北省司法厅领导不力,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淡薄。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理解不深不透,对省监狱局的管理流于形式。没有对省监狱局所发文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即将其呈报省委政法委审批,且在省委有关领导作出明确批示后,仍未及时纠正省监狱局错误,导致湖北省监狱系统政策执行出现严重问题,与湖北省乃至全国疫情防控措施背道而驰。


湖北省监狱局管理不力,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严重缺失。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湖北省委省政府防控举措和司法部的明确要求选择性执行,毫无大局观念,没有自觉把监狱防疫纳入国家防疫工作大局,无视湖北省委有关领导批示要求和司法部的明确规定,导致上级相关工作要求没有贯彻落实。


武汉女子监狱工作不力,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混乱。武汉女子监狱在明知黄某英系密切接触者并出现体温异常的状态下,没有落实司法部关于发热1小时必须报告和严格执行14天隔离的制度,仍与黄某英在京亲属联系,并用警车将黄送至城外高速路口,导致其进入北京,造成疫情在北京扩散的极大风险。


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管控不力,工作态度、纪律作风不实。公安分局对负责卡口管控的干警教育不够、要求不严,督促检查不到位,导致干警工作懈怠,麻痹大意,对车辆和人员出入武汉核查不严。


后续:湖北北京多人被问责

湖北省司法厅厅长谭先振等9人被立案审查调查


联合调查组认为,对于“黄某英事件”,湖北省司法厅负领导责任,省监狱局负主要责任,武汉女子监狱负直接责任,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履行查控职责不到位,应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予以立案审查调查;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郝爱民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胡承浩,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新华及刑罚执行处处长李欣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


对此前已被免职的武汉女子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周裕坤立案审查调查;对负直接领导责任的武汉女子监狱副监狱长郭秋文及负直接责任的刑罚执行科科长汤早容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尹志强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其他责任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有关单位处理。


今天(3月2日)下午,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召开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和省委组织部决定:贾石松同志任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董煜华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免去郝爱民同志的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免去胡承浩同志的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免去张新华同志的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职务。


北京方面,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求贤检查站在疫情防控检查工作中存在工作疏漏,值班辅警工作不认真,履职不到位,导致黄某英顺利进京,求贤检查站站长刘杰、政委李樾负重要领导责任;求贤检查站副站长王志海作为当班领导,并负责处置岗工作,对工作不认真细致,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求贤检查站辅警王辉工作不认真、履职不到位,是黄某英顺利进京的直接责任人。


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求贤检查站在疫情防控检查工作中存在工作疏漏。决定由市公安局党委对大兴分局党委予以通报问责,对王志海予以免职,给予刘杰记过处分,对李樾予以诫勉,对王辉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东城区崇文门外街道办事处及新怡家园社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承担属地责任,督促物业公司整改不到位,导致社区防控工作出现漏洞。决定由东城区委对崇文门外街道党工委予以通报问责,给予新怡家园社区党总支书记张帆党内警告处分。


北京市疾控中心接线人员在2月19日时仍然答复杨某某武汉人员可以进京,该答复口径与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不一致,对此次事件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决定由市卫健委党委对北京市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于建平诫勉,给予北京市疾控中心办公室副主任钱海坤警告处分,责成北京市疾控中心加强整改。


北京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四方责任”落实单位责任,导致黄某英顺利进入小区。决定对北京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报曝光,约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时由东城区政府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

 

新京报记者 王俊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