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罗振宇 卢海燕)江西女子输液死亡,家属发现药瓶名字非本人,给陈艳某输液的吊瓶上,写的却是“李艳某”的名字。29日,医院回应称,不可能拿错药,愿出钱进行尸检。

 

 陈艳某当晚的输液单子。


新京报此前报道,1月26日,江西进贤县50岁女子陈艳某感觉胸闷,到进贤县中医院输液后死亡。家属发现,给陈艳某输液的吊瓶上,写的却是“李艳某”的名字。医院回应称,患者李艳某并未在事发当天到医院就诊过。


陈艳某儿子称,出事之后他们找了医院,但医院要求尸检,费用由他们自行承担。


进贤县中医院医务科黄主任表示,“后来我们同意尸检费用由医院承担。”当时输的药是红花黄色素是扩张血管,改善微循环用的。我们没有李艳某这个病人,这个病区,从2020年开始就没收过叫李艳某的病人,全院都没有。“而且是凌晨四点,只有他妈妈在打吊针,我们不可能拿错药。”


陈艳某儿子称,医院同意出尸检费用时已经是3月18日,只能检出死因,药在身体里已经检不出来了。“现在我母亲还在殡仪馆里,这个事情他们还没处理。”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