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李玉坤)5月21日,北京举行新冠疫情防控第109场发布会。


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刘晓峰表示,为做好首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倡导公众养成经常佩戴口罩、随身携带口罩的良好习惯,加强自我健康防护,提出以下指引。


一、医务人员和前往医院就诊住院人员、陪同陪护探视人员,应当佩戴口罩。


二、有发热或患呼吸道感染病的患者及其接触人员居家或外出时,应当佩戴口罩。


三、从事公众服务(含窗口岗位)人员,商场、超市、餐饮、酒吧、KTV、美容美发、环卫、公交、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行业人员,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测温验证人员,应当佩戴口罩。


四、前往人群拥挤、通风较差的室内公共场所,乘坐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养老、托幼、托育、中小学校、福利等机构,应当佩戴口罩。


五、年老体弱者、患慢性病人员、孕妇等外出时,或需与他人密切接触而又无法确定风险时,建议佩戴口罩。


六、学校师生上课时,建议佩戴口罩。


七、户外活动在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的情况下,可以不戴口罩。


八、在消毒通风良好、严格健康监测、保持社交距离的室内会议及活动场所,可以不戴口罩。


九、有关行业和单位根据各自工作环境特点,在卫生专业机构或人员指导下,可制定具体场景下佩戴口罩指引。


新京报记者 李玉坤

编辑 刘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