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因猜忌女友见前男友,男子甘某在重庆某小区车库内杀死一名路人,后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7月7日,该案二审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9年7月31日,甘某因怀疑女友见前男友而心生不满,通过手机定位来到“翠堤春晓”小区车库。后因联系女友时,对方一直未接听电话,甘某情绪激动,扬言伤害女友家人,并在小区随机杀人。

 

判决文书显示,事发时,小区业主黄女士正在车库从汽车后备箱内取东西,甘某持随身携带的折叠刀上前。在黄女士往车库出口方向逃跑时,甘某追上将其杀死。

 

后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甘某死刑,赔偿黄女士家属丧葬等费用10万余元。

 

7月7日,该案二审开庭,黄女士丈夫苟先生作为受害者家属旁听。

 

据苟先生介绍,甘某认为一审量刑过重,并要求做精神鉴定。庭审中,检方提交了精神鉴定结果,显示甘某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此外,检方认为一审判决准确,量刑恰当,要求法院维持原判。

 

苟先生提到,庭审持续40分钟左右,最后陈述时甘某向受害者家属鞠躬道歉,案件未当庭宣判。


编辑 左燕燕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