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罗振宇 实习生 傅应林)7月24日,女子遭家暴起诉离婚被丈夫杀害一案,在南京市中级法院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死刑立即执行。

 

2017年,韩某与张某相识不久后结婚。2018年8月,韩某因不堪家暴提出诉讼离婚未果。同年12月,韩某再次遭家暴并报警。此后,两人正式分居。

 

针对张某长期家暴的情况,2019年4月,警方对张某发出家暴告诫书,告知他对韩某的殴打构成家庭暴力,禁止他继续实施殴打等行为,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但没过多久,韩某再次遭受家暴伤害。

 

2019年9月初,韩某第二次诉讼离婚。但尚未开庭,张某便于当月26日将妻子韩某杀害。经鉴定,韩某全身共有26处伤痕,其母也被打致额骨骨折、脑震荡。

 

韩某家属的代理律师介绍,两人结婚期间,张某多次对韩某实施家暴,其中有 6 次报警记录,张某2次被警方传唤。

 

本案曾于2020年6月开庭审理,因案情复杂未当庭宣判。7月24日,南京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死刑立即执行。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