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娇颖)记者今日(7月31日)从自然资源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就农村建房行为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等“八不准”规定。


具体来看,这八项规定包括,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法“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强调,对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新京报记者 吴娇颖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