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惠兰 实习生 吴晓旋)9月11日上午9点,“错换人生28年”案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法院一审开庭。


早上8点半,案件原告、姚策的亲生父母郭希宽、杜新枝夫妇及其代理律师已到达鼓楼区法院。姚策的养父母蒋艳丽(化名)夫妇也于昨日抵达开封,并将以证人身份出庭。


据姚策等人的代理律师周兆成介绍,当天上午开庭的是两起民事案件,先后进行,被告均为姚策的出生医院——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原开封医专第二附属医院,下称“淮河医院”)。庭审时,郭希宽、杜新枝等将就姚策被错抱等问题向淮河医院求偿。


姚策生母杜新枝(右)与代理律师周兆成在鼓楼区法院门前合影。新京报记者 张惠兰 摄


原告要求支付姚策医疗费、精神损失费


周兆成说,两起案件中的一起原告为姚策,他认为自己出生后即在淮河医院被“错抱”,脱离了亲生父母的监护,因而没得到严格的乙肝加强治疗,导致28岁就罹患肝癌晚期。他因此请求淮河医院赔偿由此造成的治疗费及相应损失,共计916947.81元。


另一起案件的原告为姚策及其亲生父母郭希宽、杜新枝。他们认为因在淮河医院“错抱”孩子,三人“遭受了难以估量的精神创伤”。因此,他们请求支付每人6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并支付寻亲费、误工费等费用。


此外,三名原告还在开庭前追加了诉讼请求,希望淮河医院支付郭希宽、杜新枝抚养非亲生子的抚育费28万元并公开道歉。“至于能否追加成功,要视11日的庭审情况而定。”周兆成说。


据周兆成介绍,7月23日,原告到鼓楼区法院起诉立案,6天后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9月9日,鼓楼区法院召开了两起案件的庭前会议,原告当场表示愿意庭前调解,但被告代理律师称要回去请示领导,至今未作回应。


双方对姚策患病的因果关系存在分歧


周兆成表示,9月9日庭前会议时,针对姚策诉淮河医院赔偿肝病治疗费案,原被告双方在两个问题上存在分歧:一是28年前姚策在淮河医院出生时,医院诊疗方案等是否存在过错;二是姚策罹患乙肝并最终发展为肝癌,与淮河医院错抱孩子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对于第一个问题,淮河医院律师曾对新京报表示,事发当年院方不承担乙肝免疫接种任务。但周兆成表示,姚策出生时,开封市已对乙肝免疫做出严格要求,因此淮河医院没有理由不对新生儿进行乙肝防护。


对于第二个问题,淮河医院代理律师在庭前会议上表示,杜新枝产前患有乙肝,姚策是在母亲子宫内感染乙肝病毒的,出生后是否被错抱、是否接种乙肝疫苗并不影响其日后罹患乙肝的结果。但截至发稿,新京报暂未联系到淮河医院。


周兆成说,原告为此在庭前会议上提交了杜新枝怀孕时的B超检验单等证据,以证明姚策出生前十分健康。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20年2月17日,江西九江的姚策被确诊为肝癌,正当母亲蒋艳丽准备为儿子捐肝治病时,却发现姚策不是她和丈夫亲生的。在前往当年生产的淮河医院调查后,蒋艳丽夫妇发现,医院错抱了同病房杜新枝夫妇的孩子。


编辑 滑璇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