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性侵害是未成年人遭受犯罪侵害的主要犯罪类型,且呈现持续上升态势。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熟人作案比例高,重新犯罪率高。”今天(9月18日),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在发布会上表示。


性侵未成年人呈现持续上升态势


据介绍,2017年-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分别为10603人、13445人、19338人,分别占当年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22.3%、26.5%、30.7%,后两年同比分别上升26.8%、43.8%。


“公安司法机关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一直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但是实践证明,单纯打击并不能有效遏制犯罪,必须加强源头预防。”史卫忠称。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熟人作案比例高 重新犯罪率高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具有熟人作案比例高、重新犯罪率高的特点,必须前移关口,加强源头预防。”史卫忠表示。


近年来,全国发生了多起有性侵犯罪前科人员继续性侵学生案件。媒体报道的贵州省贵阳市某学校教师刘某某猥亵案,刘某某曾因强奸学生被判刑,作为一名有性侵犯罪前科人员长期在学校工作未被发现,导致再次犯罪使学生受害。江西省婺源县江某某猥亵儿童案中,江某某曾因猥亵学生被免去某学校总务主任职务、职称降级,退休后又被学校返聘,并再次犯罪。


随着一些性侵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的曝光,社会各界关于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呼声日益强烈。


2017年8月,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建立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限制从业机制,汇总本区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建立“黑名单”信息库。辖区内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行业招聘时,在信息库中进行查询比对,对有前科的人员不予录用。


此后,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广东省广州市等地也先后建立了相关制度。上海、重庆、河南等省级检察院也都推动建立了本地省级层面的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


日前,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授予申请人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新京报记者 王俊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