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羊城晚报消息,9月18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布《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意见建议可于10月11日前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反馈给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也可登录“广州人大立法”官方微博、微信发表意见和评论。


记者留意到,征求意见稿拟立法对网络“吃播”等餐饮浪费行为进行规范,倡导餐饮服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需求提供半份、小份、小量组合等符合节约要求的餐品,对餐饮服务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等行为拟进行处罚。


每年八月第一周 设为广州市反餐饮浪费宣传周


征求意见稿指出,为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引导社会公众养成珍惜食物、反对浪费的用餐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保障粮食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州市实际,制定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


其中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反餐饮浪费综合治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商务部门负责在餐饮业推广普及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指导餐饮行业商会、协会制定反餐饮浪费行业自律公约等。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反餐饮浪费制度,将反餐饮浪费工作纳入学校检查内容。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负责网络平台中直播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网络平台强化对网络吃播内容的监测和审核等。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制定推广反餐饮浪费示范公约,定期通报相关单位反餐饮浪费的情况。各相关组织也要做好反餐饮浪费工作。此外,餐饮行业协会也应制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行业自律公约,将反餐饮浪费纳入行业先进评选指标体系,引导餐饮企业发展节约型餐饮。消费者委员会应当倡导勤俭节约的餐饮经营服务和消费方式,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文明节约用餐、杜绝餐饮浪费。


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单位也要强化单位食堂反餐饮浪费管理。具备条件的单位食堂,应当实行自助点餐、计量收费。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当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实施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等收费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每年八月第一周为广州市反餐饮浪费宣传周,并要求将反餐饮浪费纳入世界粮食日、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内容,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餐厅不得设“低消” 网络“吃播”不得假吃、催吐


对每个公民来说,如何做到不浪费?征求意见稿也明确了各类人员的职责。


其中,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社会公众人物应当带头倡导健康文明节俭的餐饮消费方式,在反餐饮浪费中发挥表率作用。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反餐饮浪费制度,积极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如根据消费者需求可以提供半份、小份、小量组合等不同规格符合节约要求的餐品;在餐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节约食物、文明用餐、杜绝浪费等宣传标识标牌;对服务员进行点菜培训,提醒适度点餐,不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不设置最低消费额或者以包间费等方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额等。


家庭个人应当按照实际需求采购食材食品,倡导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从简用餐,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搞攀比等陋习。个人用餐应践行光盘行动。


征求意见稿特别明确了对网络“吃播”的监管。其中明确,网络直播平台应当制定平台服务协议,采用必要措施加强美食直播内容审核,及时制止网络直播者从事直播浪费食物的行为。美食网络直播者不得从事假吃、催吐、猎奇等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的直播行为。


自助餐如何避免浪费?征求意见稿也提出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主动告知消费者用餐规则,提醒消费者按需、少量、多次取餐。


餐厅拒绝打包、设置“低消” 都可能被罚款


哪些浪费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征求意见稿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未张贴节约用餐标识标牌、误导诱导过度点餐消费或拒绝提供打包服务的,最高可处以500元罚款;设置最低消费额或者以包间费等方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额的,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


单位食堂餐饮浪费严重,或将追究责任人员法律责任。公职人员在组织婚丧嫁娶等宴席中造成餐饮浪费,情节严重的,或将依法给予处分。


网络直播平台未及时制止网络直播者从事直播浪费食物行为的,将由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也有可能被处分。


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餐饮浪费行为进行劝告,并向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规定及时处理。


编辑 彭启航

来源:羊城晚报
原标题:征求意见ing!广州拟立法规范网络“吃播”等浪费行为